一、政策内容:对暂未获批使用林地许可、暂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暂未取得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意见等要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同步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并确保在报省政府审批或审查前完成的情况下,可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
二、支持范围(对象):企业
三、申报条件:暂未获批使用林地许可、暂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暂未取得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意见等要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同步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并确保在报省政府审批或审查前完成的情况下。
四、申报材料:无需申报
五、申报流程:无需申报(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待其他要件齐全后,上报审查)
六、主管部门: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七、咨询电话、地址
电话:0543-3160164 高新区自然资源局405科室
八、政策有效期:一年
九、政策类别:其他政策
废旧家电回收项目用地保障
一、政策内容:对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
二、支持范围(对象):企业
三、申报条件: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
四、申报材料:项目立项文件
五、申报流程:提出申请→纳入省市年度重点项目名单→下达建设用地指标→组织土地征收报批→上报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逐级审批。
六、主管部门: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七、咨询电话、地址
电话:0543-3160164 高新区自然资源局405科室
八、政策有效期:一年
九、政策类别:其他政策
物流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与盘活政策
一、政策内容:对国家、省确定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鼓励利用有效载体和多种渠道整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用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二、支持范围(对象):企业、个人
三、申报条件:国家、省确定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四、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3、项目立项材料;4、项目选址与预审意见书;5、项目环评材料。
五、申报流程1、提出申请→对项目规划选址进行审查→纳入省年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名单→下达指标组织土地征收报批→上报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逐级审批。2、企业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局受理→对土地进行招拍挂→签订土地土地出让合同。
六、主管部门: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七、咨询电话、地址
电话:0543-3160164高新区自然资源局405科室
八、政策有效期:一年
九、政策类别:其他政策
集约用地预支保障计划
一、政策内容: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4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
二、支持范围(对象):企业
三、申报条件: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
四、申报材料:立项文件
五、申报流程:提出申请→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单→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下达指标组织土地征收报批→上报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逐级审批。
六、主管部门: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七、咨询电话、地址
电话:0543-3160164高新区自然资源局405科室
八、政策有效期:一年
九、政策类别:其他政策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机制
一、政策内容:落实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机制。2024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2024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合规新增建设用地
三、申报材料:无
四、申报流程:无需申报
五、主管部门: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六、咨询电话、地址
电话:0543-3160164高新区自然资源局405科室
七、政策有效期:一年
八、政策类别:其他政策